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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6-15 16:03:00 浏览次数: 【字体:



柳职院字[2005]  104  



院属各部门:

现将《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暂行办法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OO五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教师  培养  通知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网上传输)   2005年12月3日印

校对:陈建平         录入:瞿            (共印 4 份)

附件: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暂行办法

为了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使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对象为在我院教学一线工作的,年龄在30岁以下,中级以下职称教师。

二、青年教师的培养原则

青年教师的培养应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养,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青年教师的培养形式

(一)岗前培训

对于新上岗的青年教师,学院积极主动地组织他们参加学校教师上岗培训班,做到合格上岗。

(二)学历学位培训

学院继续鼓励支持青年教师进行学历培训,对于攻读在职硕士、博士的青年教师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三)岗位培训

通过后续教育,更新知识,拓宽专业方向,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青年骨干教师重点培养

对教学、科研能力突出或有较大潜能的优秀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上进行重点培养。

四、青年教师的培养要求

(一)见习期间的培养

1.参加岗前培训班,重点学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教育理论等知识。

2.熟悉教学内容,完成指定教材、参考书的学习任务,按要求完成分配的教学任务。

3.积极参加学院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

4.全面熟悉所在岗位的工作规范,达到见习期的基本要求。

(二)助教期间的培养

1.全面熟悉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授课并参加辅导工作。

2.做好实践性锻炼,助教期间,应通过到企业挂职、下实验室实践、参与学生管理等形式做好实践工作,其中企业挂职时间每年不少于一个月。

3.加强科研能力训练,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注重科研能力培养与提高。青年教师在助教培养期内至少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4.不断提高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提高学历层次。

(三)岗位培训

青年教师岗位培训参照《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与教辅人员进修培训学习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五、青年教师的培养管理

(一)来院后的青年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方向,由所在系部为其配备指导教师,负责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及发展成长等方面的指导。指导教师必须填写《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

(二)指导教师原则上由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担任,一名指导教师指导青年教师数量最多2人,指导教师应熟悉教学各个环节、教学效果良好、具有敬业精神,注重青年教师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1.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责,为人师表。

2.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工作,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培养他们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的工作风范。

3.对青年教师严格要求、认真培养,督促青年教师尽快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定期(至少每周一次)检查他们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指导他们如何组织教学,使他们逐步掌握备课技巧、教学方法和教学艺术,熟悉教学的每一个环节。

4.指导教师每学期应至少听青年教师讲授课程四次,并在每学期末次对青年教师的表现给出书面评语。

(四)人事处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检查、督促各系部青年教师培训计划的落实。

六、青年教师的考核

(一)每学年由人事处组织各系部对青年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按培养形式和培养要求,考核后报人事处备案。

(二)青年教师的培养期为两年,培养期结束后,由人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对青年教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青年教师如在培养期中获得中级职称可提前结束培养期。

(三)青年教师考核结果与转正、职称晋升及聘任挂钩,对考核优秀的青年教师及其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限期调离教师岗位。

   附件:1、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方案表(请点击右下角下载)

     2、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考核表(请点击右下角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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