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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在职干部全员培训登记证书使用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2-22 16:57: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20082012年全区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我院在职干部全员培训情况统一采用自治区党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的《广西在职干部全员培训登记证书》进行登记。                                              

二、本证书使用期限为5年,即登记20081月起至201212月止参加的所有培训学习内容,其中厅级、县处级干部5年内脱产培训时间累计须达90天以上,其他干部培训时间不少于60天。

三、本证书适用于我院所有在职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四、本证书登记的培训(学习)情况,可作为对我院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一。

五、为便于管理,证书由学院党委组织部登记和编号后统一发给各党总支部,再由各党总支部发给干部本人使用。

六、本证书登记我院所有在职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院内外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活动,具体内容包括:

1. 学历学位提高进修学习,访问学者,单科进修,各种短期培训、学术会议等。

2. 学院、系部、教研室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活动。

3. 挂职锻炼。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新教师培训、普通话培训等。

七、参加培训的时间按天(或半天)计算,院内组织的培训学习以实际学习的时间登记;外出学习的时间按参加活动的有关文字凭证登记,如凭证上提供的学习时间为学时者,则按每3个学时计半天,每6个学时计一天。

八、本证书主要列有“参加培训班情况登记”、“参加短期专题学习情况登记”、“年度验证学习时间汇总登记、“单位、职务变更记录”等表格。

“参加培训班情况登记”表主要用于登记累计达三天或三天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其中“培训班次”栏填写培训名称(主题),其它各栏按所要求内容填写。

“参加短期专题学习情况登记”表主要用于登记三天以内的专题报告、讲座等专题培训情况,按各栏所要求内容填写。各系(部)及系(部)以下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每学期末累计学习天数,在“参加短期专题学习情况登记”表内进行一次性登记,“培训日期”栏写“xx学期”,天数填写本学期业务学习的汇总天数,“培训专题”栏填写“业务学习”,“培训方式”栏填写“集中学习”。

“年度验证学习时间汇总登记表为本年度的培训情况汇总,其中“单位党委(党组)或当地党委干教办审核”栏由干部本人所在党总支审核,审核后加盖党总支公章,其它各栏按所要求内容填写。

“单位、职务变更记录”表用于登记干部本人的单位、职务变更情况。

九、我院在职干部参加培训学习后,须持本证书在所参训的机构进行培训情况登记认证。若是派往境外培训的,则由其本人持结业证或其它有效证件交由所在党总支部进行补登记。参加校内学习培训的,由本人自行登记。

十、本证书登记情况由干部本人所在党总支部进行管理及审核,每年1月份审核上一年度的登记情况,并加盖党总支公章。学院对干部培训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时,根据需要对所督查部门干部的全员培训登记证书进行抽查,并将督查、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十一、本证书由干部本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若有遗失,按发证程序逐级上报补领。干部在区内有调动时,应携带此证。

十二、本证书使用办法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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